2010年5月,中辦、國辦修訂印發了規定,要求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每年如實向組織報告婚姻、出國(境)、收入、房產、投資、配偶子女從業等14個方面的個人有關事項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連續4年組織領導幹部進行了集中填報。但是,由於“只填報不核實”,不同程度地存在漏報、錯報等問題。(12月7日《京華時報》)
  “只報不查”的官員財產申報,無疑使監督失去了應有的作用,官員違法違紀得不到有效的治理。近年來接連曝出的“房叔”、“房嬸”、“房姐”等事件,無疑暴露出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漏洞,倘若申報確實管用,相關部門嚴格監督,又怎會出現官員坐擁大量房產的事實,又怎會在媒體曝出後,輿論一片嘩然,進而損及政府公信力?
  顯然,正是因為當前的財產申報制度只是流於形式,少數領導幹部心存僥幸,不如實填報或者隱瞞不報。為此,前天,中組部公佈了抽查核實中管幹部、省部級後備幹部個人事項報告結果。昨天,中組部有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透露,為做好抽查核實工作,經中央同意,中組部牽頭建立了由13個職能部門參加的抽查核實聯繫工作機制。
  不可否認,中組部的做法是在一系列官員財產醜聞被曝光後的反思,是對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查漏補缺,通過一系列抽查核實,一定程度上能夠避免僥幸心理。但這卻不能根本遏制官員違法違紀,因為,既然是抽查核實,就難免會有漏網之魚,而且這種抽查是否會因權力的暗箱操作而被隱瞞,或者內部消化,對此我們就不得而知了。
  必須看到,官員財產申報是很好的探索。事實上,國外早就開展了這樣的實踐,比如俄羅斯就要求官員申報個人及家庭財產情況,並接受公眾監督;在法國,制定了《政治家生活資金透明度法》,就連總統家產也要網上“示眾”;在美國,官員任職前報告自己的財產狀況,上任後還須按月申報,除保密外,均須將資料公開。
  這些探索,有力的震懾了腐敗,無疑給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借鑒。在官員財產申報陷入“只報不查”,且官員財產醜聞不斷,甚至出現“小官巨貪”的現實背景下,我們期待將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進一步升級,由原來的內部申報審查,發展成面向全民的公開透明,讓公眾能夠更好地監督權力,讓那些貪腐分子真正無處可遁。
  文/禹海君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“只報不查”的官員財產申報需要透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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